二次起诉成功判离并争取双子女抚养权
本案是一起复杂的跨地域离婚纠纷。当事人在前次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的不利背景下,委托我所律师再次起诉。承办律师通过构建完整的感情破裂证据链、固定子女长期随母生活的事实、依法征询已满八周岁长子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当事人抚养能力优势,最终说服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将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归我方当事人,并支持了合理的抚养费诉求。二次起诉成功判离并争取双子女抚养权
我方当事人与男方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长期感情不和,双方自2025年起正式分居,两子女随我方当事人在新疆生活,男方则在山东济南工作。分居期间,男方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关系未有任何改善,持续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
在首次起诉被驳回的不利背景下,我方当事人委托本所律师提起二次离婚诉讼。承办律师深入研判案情后,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策略:针对感情破裂问题,重点收集并整理了双方持续分居的事实证据、前诉判决后关系未改善的相关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在抚养权争夺上,鉴于两子女自分居后长期随母亲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与学习环境,且长子已满八周岁,律师依法协助法院征询其真实意愿并固定证据,同时系统整理我方当事人的抚养能力、居住条件及子女日常照料记录,有力论证由母亲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针对双方各执一词的财产及债务争议,律师精准把握举证责任分配,对缺乏证据支持的财产主张进行有效抗辩,并建议对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债务另案处理,避免财产纠纷干扰离婚及抚养权的核心诉求。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长期异地生活的实际情况,律师团队高效完成异地证据调取与程序协调,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法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子女长期随母亲生活的实际情况及其真实意愿,判决两子女均由我方当事人直接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本案在首次起诉被驳回的困境下成功实现判离,并为当事人争取到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及合理的抚养费支持,不仅实现了当事人核心诉求的最大化,也体现了承办律师在复杂离婚纠纷中证据构建、抚养策略制定及跨地域诉讼协调方面的专业能力,彰显了司法机关坚持“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裁判导向。
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 两未成年子女均由我方当事人直接抚养; • 对方每月支付每名子女抚养费1,100元,分别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 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平均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