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案例列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建筑劳务工程款全额胜诉案,全额追回四十余万元欠款及约定利息
我方代理劳务分包企业作为原告起诉装饰工程公司追索劳务工程款,被告出具两份书面欠条确认两笔合计四十余万元欠款并明确利息承担标准,庭审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缺席。我方完整提交施工合同、法定代表人签字欠条、双方利息约定协议、贷款凭证、催款沟通记录、被告付息流水等全套证据,法院全部采信我方举证,全额支持全部工程款本金及分段约定利息,案件诉讼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我方委托人长期与本地装饰企业开展装修劳务分包合作,完工后对方迟迟未结清劳务款项,其法定代表人先后出具两份书面欠条,分别确认六万余元、三十五万余元两笔劳务欠款,同时书面约定垫资产生的利息由该装饰企业全额承担,明确计息标准与起算时间。后续被告仅支付少量利息,本金及剩余利息长期拖欠,委托人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后委托我方提起诉讼,庭审中涉案装饰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主动放弃答辩、质证权利,我方当庭提交劳务合作材料、两份欠款凭证、利息约定书面文件、委托人垫资贷款合同、双方微信催款记录、被告历史付息转账记录等完整证据链,清晰佐证欠款总额、利息承担约定以及对方逾期拖欠的全部事实,法院完整采纳我方全部诉讼主张,判决被告全额支付四十余万元劳务工程款,并按照书面约定分段计付相应利息直至款项实际付清,全部诉讼费用由败诉被告承担,完整收回全部债权。
处理结果:1、判令被告于判决十日内支付全部劳务工程款合计四十万元; 2、判令被告按双方书面约定标准支付对应欠款利息至全部款项付清; 3、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